娄底市 独生子女个税减免政策
2024-01-03 14:45:19 浏览:80

独生子女个税减免政策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扣除额度为3000元。如果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月扣除额度为1000元。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独生子女证明、老人身份证件、子女教育相关证明等。同时,政策中还有一些其他条件和限制,例如父母双方合计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每个子女每月不能超过2000元,或赡养人合计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能超过3000元等。


  总之,独生子女个税减免政策是为了鼓励计划生育政策和减轻家庭负担而制定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享受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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